蒙古白靴
古代蒙古靴中的上品。以皮革制作。蒙古族尚白,故以白靴为洁净、尊贵的象征,与白袍一样,多在庄严、神圣的场合下穿用。元代,大臣入朝时,必须随身携带一双洁净的白靴,进殿前换上,将脱下的旧靴交与仆役,以免污损殿内之“金锦地衣”(犹今之珍贵地毯)。朝毕出殿时再换上旧靴,以备下次入朝时用。蒙古帝王、后妃及贵族死,亦以白袍、白腰带、白靴装殓、以示尊贵。
古代蒙古靴中的上品。以皮革制作。蒙古族尚白,故以白靴为洁净、尊贵的象征,与白袍一样,多在庄严、神圣的场合下穿用。元代,大臣入朝时,必须随身携带一双洁净的白靴,进殿前换上,将脱下的旧靴交与仆役,以免污损殿内之“金锦地衣”(犹今之珍贵地毯)。朝毕出殿时再换上旧靴,以备下次入朝时用。蒙古帝王、后妃及贵族死,亦以白袍、白腰带、白靴装殓、以示尊贵。
古江名。亦名大虫江、同嘉江、佟家江,又名通吉雅江,今名浑江。一说明季佟姓聚居于此,故名。位于吉林省城南802里。源出长白山南分水岭,有三泉自谷中出,汇为此江,西南流纳哈尔敏等诸河。鸭绿江(即古盐难水)
见“呾蜜”(1388页)。
金代京师防城军的一部分。由曾因盗窃之类而犯罪者组成,以充防筑之役。城防建筑中苦累之役皆由此等人承当。世宗大定十七年(1177),改为武卫军的一部分。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原任干崖长官司(治今云南盈江县东北旧城)副长官,以归附后屡建功,由总兵官沐昂举荐,于正统六年(1441),升为长官,赐以彩币。九年(1444),升干崖为宣抚司,任副宣抚使。据干崖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怕鲁欢猛安人。女真族。纳兰氏。承安二年(1197),中进士第一名,授应奉翰林文字。奉诏括牛于临潢、上京等路,秉公办事,豪民皆惧,无敢隐匿。转修撰。迁同知顺天军节度使事,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村寨所在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墨江、普洱、凤庆、云、景谷、景东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见“宇文泰”(897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新城”之意。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西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总兵。三十一年(1766),改设领队大臣,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光绪九年(1883)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祐二年(1087)三月,西夏派遣使臣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赴宋朝谢祭奠并进马驼。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