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喇卫
见“撒剌卫”(2493页)。
见“撒剌卫”(2493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
蒙古族传统弹拨乐器。亦称二弦。也在满族中流传。13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中曾记载此琴。清代《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中亦有此琴的记载和绘图。今多为妇女喜爱。木制,琴头为龙首,弦轴左右各一。长颈,长方形音箱,
见“和硕达”(1446页)。
藏语音译,意为“炒面”。藏族人民传统食品。流行于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四川藏区。其制法:将青稞浸泡或烫洗后,焙熟、磨成面,亦有乾磨而成者。上等的要搓去青稞内皮,精细加工,旧时专供上层官员、活佛和大领
①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分子”。又写作“份子”。引伸指分封的领地,包括分民和分地两部分,即一定数量的游牧民户和足资其生活的牧地、猎场。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将蒙古牧民作为“份子”分给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内蒙古鄂尔多斯草原蒙古人供奉之吉祥物。用哈达或兽毛、马尾制成,吊于梁架上,象征全家福份均聚集在其上面。祭祀时,用酸奶等涂抹之。位于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之成吉思汗陵园宫帐中,在骨灰匣旁即放着用貂皮和五颜六
高车副伏罗部贵族。首领阿伏至罗堂弟。北魏太和十一年(487),随从兄率部10余万落,击退柔然追兵,西迁到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一带)西北,建高车国,奉从兄为“候娄匐勒”(意为“大天子”)统北部
见“卜颜卫”(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