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葛
即“艋舺”(2457页)。
即“艋舺”(2457页)。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1837—1894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冠廷。山东费县地方镇(今山东平邑地方镇)人。回族。出生于贫农家庭,幼孤,到处流浪,以皮匠谋生。咸丰六年(1856),由行伍投效江南军营,曾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官
①见“耶律挞烈”(1316页)。 ②见“萧敌烈”(1997页)。
?—1709清代新疆哈密伯克。又译厄碑都拉,额贝杜拉。维吾尔族。号达尔汉伯克。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三十一年(1692),以理藩院员外郎马迪出使策妄阿拉布坦途经哈密,为罗卜藏额琳沁等杀害,从众避入哈密,派
即“慕容廆”(2438页)。
见“耶律章奴”(1319页)。
藏语音译,意“租地”。一般指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寺庙僧尼出租给农奴和农奴间相互出租而收取定额租的土地。在西藏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是劳役地租的一种补充形式。租额大都每年每亩耕地收租粮一克,约28市
明代西藏地方封建势力首领名。帕主噶举派家臣南喀杰波在后藏仁蚌地区为官。势力日盛,与帕主分庭抗礼,成为仁蚌地区实力派,因久居仁蚌地区,遂被称为仁蚌巴。意为“仁蚌地区人”。藏史多以地方势力的居住地称其首领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男子日常广泛使用的一种长刀。刀长约50—60厘米,宽5—6厘米,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护身武器,俗称“万能工具”,男子出门大多随身佩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