苴咩城
即“羊苴咩城”(890页)。
即“羊苴咩城”(890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集宁县(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宁市东南土城子)。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于春榷场设置集宁县,隶抚州。元朝升为集宁路。明废。集宁故城址今仍
我国仫佬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及其邻近的柳城、忻城和宜山等县。使用人口约9万(1982),其中90%居住在罗城自治县。仫佬族无文字,有许多人
见“忽汗河”(1487页)。
参见“砍戛”(1614页)。
即“玄烨”(622页)。
鄂伦春族中萨满用以登记各种神的一种神具。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一长方形细木棒,长47公分,每边宽2.6公分,一端系有多种颜色的布条。萨满(巫师)每年或隔年祭祀一次神
1599—1649清太宗皇太极皇后。名哲哲。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内蒙古科尔沁贝勒莽古思女。明万历四十三年(1614)四月,由皇太极亲迎至辉发扈尔奇山城,成礼。崇德元年(1636),册封为皇后,正位中
见“纳依”(1266页)。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