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武诚明可汗
见“阿热”(1196页)。
见“阿热”(1196页)。
清末执掌鄂伦春族事务的官署。清初,鄂伦春族臣属清王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在纳貂过程中长期受布特哈官员掠夺和欺压,清末,首领烈钦泰领导群众对抗。时值沙俄入侵,需鄂伦春人助固边防,经黑龙江将军文绪奏请,于
见“伊秩訾王”(808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入朝礼仪时,将其列为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
见“盛逻皮”(2033页)。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按出虎水(今松花江支流阿什河)及斡泯水(今额尔敏河)流域。下辖7个分部。景祖乌古迺时(1074年前在位),归附于完颜部。世祖劾里钵时(1074—1092年在位),该部结乌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温泉、哈拉河、伊逊河。东接车臣汗部中右后旗,西至萨喇博罗图,南邻本部中旗,北抵本部中左翼末旗及军台。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旗札萨克为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从弟锡布推哈坦巴图鲁,
明代官名。明代以东北为边防重地,命重臣镇守。与派驻辽东监军的内臣及赞襄军务的都御史或提督,同为镇守辽东地方,职权重大的长官。三职是总管东北(辽东)地方军政专务的最高官员,洪武七年(1374)始置。全称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次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献驼马助军。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十九年,复献驼马,赐公品级。二十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