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奴甘父
见“甘父”(481页)。
见“甘父”(481页)。
见“洛桑丹白旺秀”(1735页)。
宋、元、明、清时期壮、布依等族地区土司基层政权机构。宋征服广西西北部今红水河沿岸后,委派岑氏土官统治其地,称泗城州,后曾升为军民府。岑氏按“人十为家,家十为亭”,在州之下设甲、亭基层机构。相传泗城州军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
古代突厥汗国职官制度。关于汗国职官设置情况,诸书记载,详略不一。目前学术界一致公认《通典》所述,最为完备。其国以可汗为最高首领,建庭于郁都斤山(位于鄂尔浑河上游,今杭爱山支脉)。可汗而外,有小可汗,多
蒙古察哈尔部亲王布尔尼起兵反清事件。布尔尼为林丹汗孙,阿布鼐之子。因不满清廷将其父革爵囚禁及抽调该部官兵分散各地驻防,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三月,乘清军讨伐吴三桂,兵力南调,北方空虚之机,与喇嘛阿
金代大面额的纸钞。分1贯、2贯、3贯、5贯和10贯5种面额。不足一贯者称小钞。详见“交钞”(875页)。
书名。明张紞(字昭季,今陕西富平人)编。作者洪武十五年(1382)出官云南,在滇凡17年。收洪武十五年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敕谕制诰37道,悉依原文录之。内容包括军政机构的设置、屯种、兵食以及出征乌撒(今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尼古”要小,且即使家中无病、无灾也可行祭,如逢年过节或杀猪、羊时,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
清代四川麻书土司。藏族。同治四年(1865),会同四川道员史政康进剿多年侵占各土司地界、围攻里塘、窥伺藏界的瞻对土司工布朗结,率兵先导,引清军、藏兵,节节进剿,分路环攻,克瞻对新、旧两寨,使各土司得以
参见“泐史”(1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