窟合真
即“库合真”(1109页)。
即“库合真”(1109页)。
见“丹巴都噶尔”(379页)。
藏语音译,职官名。旧时藏族对地方政府或其他封建领主派往农村催收实物地租者的称呼。
独龙语音译。见“隋移”(2134页)。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亦作满兀四,又称矮儿克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四子。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张家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驻西藏边界的藏族喇嘛官员。边缺、大缺、中缺、小缺各营官内均有喇嘛补放之营官。各层喇嘛营官不给顶戴,缺出,以喇嘛补,多系达赖喇嘛随侍之人,如仍在达赖喇嘛前服役,勤劳年久,不能远离,由驻藏大臣另派员,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即“兀者”(107页)。
331—357十六时期羌族首领。字景国。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姚弋仲第五子。雄武多才艺,明察善抚纳,为士众所敬爱,受父命掌兵。后赵石祗即位,拜骠骑将军,护乌丸校尉、豫州刺史,新昌公。后赵亡,
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