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地名。亦称平南、配拿木、巴囊、巴朗、白拉、白浪木、巴纳木宗等。相传13世纪西藏著名喇嘛译师巴扎·尼玛扎巴、纳朗·多吉敦炯两人曾同在此地念经,后取二人姓名之首,合称“白郎”。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年楚河中
见“军户”(925页)。
?—1648清初将领。蒙古族。翁牛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杜棱郡王逊杜棱弟(一作叔)。天聪六年(1632),为避察哈尔部侵扰,与逊杜棱等率众归后金。随皇太极征察哈尔
1697—176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策凌旺扎勒、仓吉杰贝洛旦。藏族。拉萨北部达隆人。属喀司族系。阿旺仓巴之子。后因家族纷争,改名多喀,故又称多喀夏仲才仁旺杰。自幼聪慧,善习书法、历算。嘉庆十六
彝语音译。亦作苏臬、苏业。意为“巫觋”。解放前凉山彝族地区的一种迷信职业者,但不脱离生产,不世袭,以跳神方式为人“驱鬼”、“治病”。不识彝文,不懂彝经。所用法术主要有“尼比字哈(捉鬼)、“尼比哥”(赶
①见“蒙哥”(2324页)。 ②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大会。彝语音译,意为“大会”。讨论家支成员被杀,财物、土地被抢夺、婚姻纠纷等事端的对策,及是否打冤家。如系决定冤家械斗的大会,除诺伙家支成员
?—1783清满族镶白旗人。富察氏。由世袭佐领兼鸟枪章京,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四川建昌游击。二十七年(1762),迁城守营参将。升维州协副将。三十六年(1771),因小金川土司与明正土司之争,
“僚”音“佬”。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泛称。与古代百越族系及今壮侗语族诸民族有密切渊源关系。有乌浒僚(乌武僚)、俚僚、蛮僚、守宫僚、南平僚、鸠僚(后作葛僚、仡僚、仡佬)、夷僚、土僚(都僚)、飞头僚等名称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