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翟
见“白狄”(594页)。
见“白狄”(594页)。
见“统军”(1785页)。
清代在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旗设置的一种官庄。始设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时清廷对准噶尔部用兵,为供应军队粮饷,特在归化城土默特旗以“跑马圈地”方式占有大片土地,招徕汉民耕种,共设有官庄13个,故又称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等,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之第一等级,位在※“对卢”等诸官之上;《北史》、《新唐书》等所列凡12等级官号中,不见其名。
古国名。又称大荔戎国。西戎八国之一。春秋时※大荔之戎所建,以大荔(今陕西大荔县)为中心,在洛河流域筑城数十,国主称王。王城位于今大荔县东南朝邑镇西南。是时,在西戎八国中,以“义渠、大荔最强”(《后汉书
?—173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贝勒※和啰理第三子。康熙四十三年(1704),娶和硕格格,封和硕额驸,赐第京师。四十八年(1709),袭父爵。五十四年(1715),以准噶尔部策
书名。清初回族学者※马注撰。10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书。作者一生专攻伊斯兰教典籍,以其研究所得,撰成此书。全书由译、著两部分组成,著作主要是有关宗教哲理、教义、民俗方面的论述。涉及面广,论究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
即“斡儿寒河”(2427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酒”。《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酒为匐你,”故有“匐你热汗”,热汗掌监察非违、厘整班次。据法国学者
见“弗思木卫”(6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