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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即“类利”(1762页)。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1757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蒙和岱曾孙,恩克次子。绰罗斯氏。乾隆十八年(1753),随同族台吉“三车凌”内附。翌年,受命进京朝觐。将归,闻兄蒙克特穆尔脱逃,自惭忿。请从军征达瓦齐,为清廷所重
? —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
土司名。明置。元为茶山百纳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东北。隶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并入中曹蛮夷长官司,隶贵州宣慰使司及四川行省。永乐四年(1406)置白纳长官司,治仍旧。境内
见“密尔爱玛提”(2122页)。
?—1859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巴鲁特氏。原名松葰,字静涛。道光六年(1826)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署日讲起居注官。十一年(1831),升右春坊右赞善。十二年,迁国子监司业。七月,充山东乡试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节日。又称乌苏尔、阿舒拉。原是伊斯兰教什叶派教徒的祭典。为纪念穆罕默德的孙子侯赛音·伊本·阿里和哈桑·伊本·阿里殉难而举行。后演变为节日。当天,诵经作乐,超度父母亡灵。
清朝限制青海蒙、藏族在西宁购买粮茶的措施。由陕甘总督沈兆霖、西宁办事大臣多慧奏准,主要内容为:蒙、藏族进西宁口办买粮茶,令官歇家(货店)登记循环号簿、报官查核。查有不符,即将官歇家及出卖铺户照私贩例从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