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十年(636),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见“诺曷钵”(1954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①即“栖林”(1804页)。 ②见“奇勒尔” (1352页)。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
西汉县名。三国至南朝因之。治所在今广西贵县。“布”为古骆越语音译,意为“泉水”或“人”。因当地有名泉或其山象“人”形而得名。《旧唐书·地理志》载:布山县,“古骆越所居”;《元和郡县图志》及《太平寰宇记
旧宗名。西藏地方政府于藏波战争后(1931),在原地东宗基础上建立的行政机构。参见“墨脱”(2508页)。
见“杜尔伯特部左翼汗旗”(962页)。
见“女真译语”(147页)。
见“白霫”(596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