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原为世祖子爱牙赤位下千户。至元二十五年(1288),因牧民和站户不堪忍受驿站的沉重劳役和各种需索,率众发动起义,断绝驿道,使平常只须3日的路程得绕道走1月之久,阻滞了
?—约1211蒙古国开国功臣、汪古部首领。又译阿剌忽失的吉惕忽里。“阿剌兀思”为名,“剔吉”、“忽里”均为官号,一说“剔吉”为突厥语“特勤”之音变;“忽里”为金官职“忽鲁”之音变,为“统数部之长”。世
鄂伦春族饮食习俗。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沃利恩”,意为“吃生肝”。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即打到狍子、鹿、犴等野兽时,当即剥皮开膛,取其肝趁热生食。民间认为,吃生肝最能增强视力。使用驯鹿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福河在黑龙江城东南60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省嘉荫县南结列河流域。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
?—1555明代湖广保靖土吏、抗倭英烈。土家族。任保靖宣慰司(治今湖南保靖县)土舍,隶宣慰使彭荩臣。嘉靖三十三年(1554),奉诏随彭荩臣率土兵赴苏州、松江等地征剿倭寇。翌年,率本部土兵为先锋,深入敌
见“霍集占”(2548页)。
即“前锋兵”(1743页)。
?—899唐末南诏王近臣。白蛮(白族先民)。仕南诏王隆舜(877—897年在位)。隆舜“好畋酣,多内嬖”,沉迷佛教,常出巡东京(今昆明)等地,随王左右,由※郑买嗣守国,大权旁落。唐昭宗乾宁四年(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