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见“希期濮”(1101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造纸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此设置。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1148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夏惠宗大臣※李景思子。父死时,年尚幼。及长,通西夏、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始任秘书监,后擢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以父从惠宗于木砦救驾有功,晋封濮王。性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三年(1316),畏兀儿亦都护纽林的斤驸马始封。其子帖睦尔普化、篯吉、太平奴以及月鲁帖木儿及其子桑哥等先后袭封。
见“忽察”(1486页)。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唐代置罗恭县,属应州。宋属绍庆府所领诸羁縻州地。元隶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苗民酋长夭阿路以所管八寨地苗民归于朝。十二年,以夭阿路为安抚司,夭氏世袭
见“阿古柏”(1202页)。
我国自称崩尼、博嘎尔等支系的珞巴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关于支属,经初步比较,与景颇、独龙等语言较接近,与印度嘎若语支的语言也有密切关系,因未作深入比较,暂归入景颇语支。主要分布在西藏自
蒙古语音译。意为“智者”。一说为突厥语官号,亦用作突厥系可汗的称号,汉译“毗伽”,意为“妙手”;一说系唐兀主的称号“杯禄汗”、“不儿罕”的异文,意为“佛”,亦即满族贵族尊号“贝勒”之对音。传入蒙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