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即“仁果”(315页)。
见“图们汗”(1435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曷苏馆”(1652页)。
①(?—1645)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固山贝子满珠习礼从弟。天聪二年(1628),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三年,随皇太极征明,因战马多瘠弱受责。崇德六年(16
即“合答斤”(834页)。
书名。亦名《炎徼纪闻》(以白居易诗用《炎徼》泛指西南地区,故名)。明田汝成(约1503—?,字叔禾,钱塘即今浙江杭州市人)撰。书分4卷。凡14篇,成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作者历官贵州、广西10余
契丹开国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首领。一说名楷落,又记作楷洛。大约在唐玄宗李隆基天宝五年(746)至大历十三年(778)前后。时契丹附唐,受唐封恭仁王,授※松漠都督府都督,遂世称其为契丹王。后因范阳、平
阿拉伯语音译,为“站在前列的人”,有“首领”、“表率”、“表真”等意。①指礼拜时领拜人,即在集体礼拜时,站在前面领导大家礼拜者。一般指定专门负责,也可临时推举。 ②指清真寺内教长。③用以称著名的宗教学
? —426北魏大臣。亦作普几。代人。鲜卑普氏(后改为周氏)。顺阳侯周千子。少以善射,为猎郎。明元帝即位,为殿中侍御史,掌宿卫禁兵,断决称职。迁左民尚书。神瑞(414—416)中,镇博陵鲁口,安辑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