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鲁万户府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时为十三万户之一。明初沿袭元制,仍为万户。驻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夏鲁。洪武三十年(1397),其万户列思巴端竹遣使入朝进贡。洪武帝赐银百两,文绮、帛各2疋,并赐其使人衣、钞等。后,其政治、经济状况,史载阙如。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时为十三万户之一。明初沿袭元制,仍为万户。驻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夏鲁。洪武三十年(1397),其万户列思巴端竹遣使入朝进贡。洪武帝赐银百两,文绮、帛各2疋,并赐其使人衣、钞等。后,其政治、经济状况,史载阙如。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为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至室韦族境所经之水。两唐书《室韦传》作啜河,并言其俗称燕支河,室韦塞曷支部居该河之南。旧说啜水为流经今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之霍林河(一作呼林河、霍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
?—1591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又作图迈达尔罕岱青,汉文史籍译作土昧阿不害、土麦台吉等。孛儿只斤氏。※吉囊孙,※阿穆尔达喇达尔罕长子(一说为次子)。驻牧于榆林、孤山边外,在榆林与明朝互市。初受
部分怒族自称。见“怒族”(177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即“韦昌辉”(246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1468或1469※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也先不花汗之子。1462年,父卒,继位,因羽奴思在汗国西部自立为汗,仅统治汗国东部。好战,在位期间,屡扰周邻诸地,掠夺财富
书名。清魏源撰。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并刊行。二十四年(1844)、二十六年(1846)重订。14卷。前十卷为纪事本末体。卷一:开国龙兴记一、二、三、四、五;卷二:康熙戡定三藩记上、下;卷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