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见“朋春”(1482页)。
?—178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乾隆翻译进士。授内阁中书。十三年(1748),随尚书舒赫德往金川办理台务。十六年(1751),出任湖北驿盐道。二十一年(1756),回京,任户部郎中,
蒙古国时期乞儿吉思首领。又译阿里替也儿、按迪也儿。13世纪初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流域。元太祖二年(1207),接受成吉思汗使者按弹、不兀剌招降,与※也迪亦纳勒等遣亦里克帖木儿等使臣献白海青、白
见“洛桑坚样嘉措”(1735页)。
见“萧仲恭”(1993页)。
见“阿失帖木儿”(1234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哈剌那惕。※弘吉剌部分支之一。始祖为秃速不答兀忒之长子合剌讷惕。参见“弘吉剌”(644页)。
十六国时期后燕宗王、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后燕主※慕容垂之侄,※慕容恪之子。初随垂附前秦苻坚,居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及垂起兵,投奔之。燕元元年(384),垂称王后,封
国民党军队镇压内蒙古伊克昭盟蒙古族人民激起的事变。又称“三二六”事件。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任命陈长捷为伊盟守备军总司令,并率部队进入伊盟,实行“党政军一元化”政策和“反共灭蒙”的方针,镇压抗日群众
北魏宗室。字宝掌。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孙,济阴王小新成子。初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加光禄勋。正始三年(506),任使持节、都督、秦州刺史,率军弹压秦州吕苟儿等起事,大破之。改任雍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