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永昌县。唐为凉州,宋初为西凉府,景德(1004—1007)中并入西夏。元初为西凉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一作十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立永昌路。下
1842—1917拉祜族爱国首领。原活动于云南澜沧、沧源一带,清同治(1862—1874)年间,因率拉祜族反清斗争失败,带领数千户拉祜族、傈僳族人民退入西盟山地区定居,以传播佛教和与佤族头人歃血立盟等
见“木速蛮”(257页)。
?—188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姓他塔喇氏。字乐初。同治五年(1866),累官山海关副都统。七年,迁广州将军。光绪十年(1884)返京,授正蓝旗蒙古都统。十四年(1888),授杭州将军。次年卒于任
书名。明陈邦瞻撰。27卷。另有4卷本、6卷本传世。卷11《律令之定》为归安臧懋循补写。本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体例,对元代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分篇记载。历法推算、科举学校,特别是漕运河渠部分叙述较详。取材不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一说原不属东夷,为诸夏之一)。又称徐方、徐戎;因以虎为图腾,殷墟甲骨卜辞称之为“虎方”(一说虎、徐为一音之转)。分布在淮水以北,黄河故道以南地区,约为今安徽泗县以北,至江苏徐州市
※喀喇汗王朝汗族。阿里阿尔斯兰汗之子。“阿尔斯兰伊利克”意为“狮子王”,地位比汗低一级。领地为费尔干地区,首府在乌兹干。999年率军进攻布哈拉(今中亚不花拉),灭萨曼王朝,俘末代国王阿布都·马利克,将
西夏学校之一种。景宗元昊于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建。以谟宁令(天大王)野利仁荣主其事,将《孝经》、《尔雅》、《四言杂字》译为蕃语,用蕃文(西夏文)书写,教授学生。学生皆选自蕃、汉官僚子弟。学成后
见“锡伯族”(2364页)。
清末壮族抗法英雄。广西凭祥隘口蒙家村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曾率壮族农民参加过太平天国后期反清斗争,因其作战英勇,远近闻名。1884年清政府对法宣战,命冯子材率军至龙州前线。被邀率众参加冯子材的抗法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