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坝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又作勐罕土把总。清乾隆三十年(1765),喇鲊斋随征有功,授土把总世职,传至当代刀栋廷。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又作勐罕土把总。清乾隆三十年(1765),喇鲊斋随征有功,授土把总世职,传至当代刀栋廷。
见“郁羽陵”(1350页)。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农具。多选用树枝简单加工制成。圆柱状,长约40厘米,直径约3厘米,一端削尖。用以除草和松土。铁器传入后开始安装长约10厘米的铁嘴,劳动工效大大提高。
元末明初第一代土族辛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辛庄奴功升百户,始以辛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等地。
唐廉州刺史。字如和。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隋合浦太守宁宣之子。自幼聪敏,颇善诗书。唐武德(618—626)初,父病卒,唐高祖下诏钦准其袭父职。勤于政务,抚众有方,州民各安生业,社会秩序
纪传体断代史书。元朝官修。以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7人任总裁官。496卷,包括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传255卷,约500万字。于至正五年(1345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1554明代抗倭英雄。蒙古族。明成祖将、同安侯※火真裔孙。永乐七年(1409),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嘉靖(1522—1566)间, 中武举。嘉靖三十三年(1554),倭
见“迺贤”(1347页)。
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相当于女儿氏族。纳西语音译,意为“一个根骨的人”、“一个根根的血缘”。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60到100人左右不等。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解放前,经济职能已消失
?—1788清朝大臣。字钦斋。汉军镶黄旗人。二等伯、额驸李永芳四世孙,李元亮子。乾隆初,以荫生授印务章京,累迁正蓝旗汉军副都统。十七年(1752),调热河副都统。后历任工部、户部侍郎,署广州将军、两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