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见“秃里”(1082页)。
参见“丁巴”(12页)。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307或317—355十六国时期前秦创建者。字建业。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初名罴,字世建,为避石虎外祖之讳,改名健。三秦王※苻洪第三子,骁勇善战,为石虎父子钟爱。东晋永和六年(350)父死,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土默特旗境内的托力布拉克,靠近阿尔泰路军台的托力驿站。蒙古语称乌鲁什延阿布喇克齐苏默。清雍正十年(1732)建。有正殿及东西配殿,供喇嘛聚会念经,北有房屋5间。为达喇嘛及一般喇嘛住所
云南维西县剌普地区纳西族的自称。当地纳西族约于200年前由四川木里塔拉(原属今木里藏族自治县,现属盐源县)迁入。该地汉、藏、彝等族称纳西族为摩梭,又同音异写为“摩娑”、“摩沙”、“摩挲”。此为“木里摩
?—1004宋代西凉府(今甘肃武威)吐蕃六谷部大首领。清代译作博罗齐。祖籍潘州(今四川松蕃)。一说为西藏膨域人。嗣为首领后,奉行西联甘州(今甘肃张掖)回鹘,附宋抗夏政策,势力寝强。咸平四年(1001)
1873—1958爱国民主人士。一名德咸,字向治。陕西省西安市人。回族。光绪三十年(1904),入成都陆军军官学堂学习。三十二年(1906)加入同盟会。曾参加四川保路同志会运动。1912年在兰州等地从
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1925年由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改置。行政总局始见于1913年,辖区划分为11个行政区,后归并为8个。1914年总局建置于景洪。1926改设县治,设车里、五福(勐遮
蒙古部名。又作鄂罕。成吉思汗15世孙达延汗玄孙岱青棱始称所部之名。其子索诺木杜陵和塞臣卓哩克图初皆臣属察哈尔部林丹汗。后金天聪元年(1627),为避林丹汗侵虐,率属归后金,索诺木受命驻开原,塞臣还旧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