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霍卓
?—1800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1632—1701清朝将领。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吏部主事,迁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叛,受命随刑部尚书莫洛经略陕西,授关南道。二十一年(1682),补广西苍梧盐法道。二十三年,迁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
见“交河古城”(876页)。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双城县。辖域东西240里,南北140里。东界黑龙江阿城县,西至新城府,南连榆树厅,北接滨江厅。古为肃慎地,汉、晋为扶余,北魏为勿吉,隋、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旧俗之一。取猎获的野羊、野猪、狗熊等兽头骨和宰杀的牛头骨悬挂在长屋过道的板壁上。有角的留双角和前额骨,无角的完整保留。一些头骨还被涂染红色。以悬挂头骨多为荣,意在显示主人的英武和
见“他鲁河”(574页)。
西夏党项族出兵前卜法一种。以艾烧羊髀骨,视其裂纹征兆以卜战争胜负。
1865—1953近代武术家。俗名“尕爷”。青海民和县人。回族。生于武术之家,幼随堂叔马梅亭习艺,民国初年起,先后从师兰州古城王氏、门世杰、张百川等习分手八快、排子、周家母子等拳及撕拳、登州锤等,博采
见:齐齐哈尔城”(8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