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不花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1234金朝大臣。字景略。咸平路(今辽宁开原东北)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谋克人。契丹族。石抹氏。抚州(今河北张北县)刺史石抹元毅之子。幼勤学,为文有体裁。章宗承安二年(1197),以父死王事,收充侍仪
渤海国王子。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之子,先于其父死(钦茂死于公元793年),未承嗣王位。其子※大华屿为渤海国第五世王。
见“贵由”(1653页)。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见“成吉思汗”(74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乌古迺联盟时期国相。女真完颜部人。※桓、※散达之父。居完颜部邑屯村。辽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劾里钵继任部落联盟长后,被迫接受劾里钵所赠马匹财物,让国相位于劾里
见“应昌路”(1115页)。
“马岗”为藏语音译,※外差中的一种。旧时以岗为单位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服兵役的土地。每一马岗,约有土地40※克,通常须出常年兵一名,兵员的衣食用费由被分予此种土地的农奴负担,清代还要自带武器。按乾隆五十八
僚人的一支。唐宋时南平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又称板楯七姓蛮、※渝州蛮。相传为※賨民(或板楯蛮)之后裔。分布在今四川巴县东南,南川一带。有部众4千余户。南朝陈祯明年间(587—589),渠帅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