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五等级。包括刻字司、造房司、制药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首饰院、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绥远寨、须鸣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凉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寨、夏州、绥州等。用10两铜司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五等级。包括刻字司、造房司、制药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首饰院、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绥远寨、须鸣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凉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寨、夏州、绥州等。用10两铜司印。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又名“阳睑”。治所在“阳苴咩城”,又名“紫城”,系南诏神武王阁罗凤于赞普钟十三年(唐广德二年,764)所筑,即今大理县旧城。王都所在,直接委官治理。参见“十睑”
见“阿注婚姻”(1226页)。
?—1129金朝宗室、大臣。亦作完颜蒲查。女真族。完颜氏。穆宗盈歌子。辽天祚帝天庆四年(1114),从太祖阿骨打败辽将赤狗儿于祥州(今吉林农安县东北伊通河北岸)东。太祖收国二年(1116),与咸州路都
?—1226金大臣。字和之。代州繁峙(今山西繁峙县)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历任大理丞、尚书省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奏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
西汉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与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桓侯。食邑于易县,属涿郡。
见“通古斯”(1968页)。
见“西阳蛮”(696页)。
①渤海王国置。为定理府依郭州,领定理、平邱、岩城、慕美、安夷5县。州治故址或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之兴凯湖以东地区;一说即前苏联沿海州之苏昌城,等等。辽灭渤海后废(辽东京道之定州非其移置),其民因
即“吐贺真”(707页)。
见“讷都六设”(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