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高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兵,并撰写《大功大胜克捷记》及《太平歌》铭刻于石鼓上。三十九年(1560),进助殿工银2800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2800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善诗文,喜吟咏。与大理寺卿李中溪至交,中溪赠以诗20篇,并为之立传,现仍保存有木高摩岩诗文真迹两处。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兵,并撰写《大功大胜克捷记》及《太平歌》铭刻于石鼓上。三十九年(1560),进助殿工银2800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2800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善诗文,喜吟咏。与大理寺卿李中溪至交,中溪赠以诗20篇,并为之立传,现仍保存有木高摩岩诗文真迹两处。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孙。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雍正六年(1728),任通政使,兼詹事府詹事,署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1733),迁礼部右侍郎,再迁左侍郎,仍兼掌院学士。乾隆
壮语音译,意为“山里的首领”。壮族民间史诗与传说故事。长短不一,一般为11章。流传于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巴马、东兰、凤山、天峨、南丹、河池、都安、马山和右江流域的百色、田阳、田东、平果等地。描述远古时代的
?—1908清末东部蒙古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全面推行放垦蒙地。三十年(1904),组织武装,进行抗垦斗争,活动于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
明书法家。字中耿,号僴斋。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好作诗。工书、善楷书。其字方正端庄,为时人所称赏。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即“皇太极”(170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失里、石临、色埒河卫。原为元代失怜千户所。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滨海边区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