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宣慰司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见“强白嘉措”(2305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该派因以康区之噶玛拉顶寺为基地发迹,故名。创始人为塔波拉结(1079—1153)及都松钦巴(1110—1193)。有东西两大根本道场,先期以东部的噶玛拉顶寺为主,后期以前藏之堆隆地区
地名。古浩门县属地。在今青海民和县东北约2500米处。据《元和郡县志》,浩门县为东汉置,属金城郡。因县治临浩门水而得名。北周时废,并入广武(今甘肃永登)。唐初始有“降唐”名称。宋为唃厮啰辖地。明定青海
古地名。在今辽宁朝阳市西北,老哈河上游。秦汉之际,东胡邑于此。西晋时,鲜卑宇文部亦在此建牙帐。唐代,其地为平州北境,契丹南界,曾设紫蒙戍。开元二十二年(734),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初平契丹,即于此大阅以
见“平越府”(503页)。
见“所力卫”(1466页)。
见“蒙格”(2324页)。
1258—1313元朝大臣。康里氏。太府少监明里帖木儿子。至元十九年(1282),为世祖内府必阇赤(书史)。二十一年,任监察御史,迁云南行省理问,领云南王府事。后被劾夺官(一说因逆权臣桑哥,被谮,籍家
见“隆务寺”(2136页)。
见“怀信可汗”(1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