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法律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499—569南北朝时期佛教译经师。法号真谛,或称真谛三藏。原籍西天竺优禅尼国(乌仗那)人。梁武帝大同十二年(546),由海西至中国南海郡(今广州市)。越二年又至建康(今南京)。时因侯景之乱,世情骚然
?—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
?—1835清朝大臣。满族,正蓝族人。初由监生挑取誊录,议叙笔帖式,历任昌陵礼部员外郎、理藩院郎中。嘉庆十七年(1812),官山东道监察御史,巡视南城。十八年,转京畿道监察御史,因拿获协助天理教进攻紫
渤海王国大臣。康王大嵩璘时官匡谏大夫、工部郎中。唐贞元十一年(日本延历十四年,795),奉使聘日告文王丧及嵩璘即位。海中遇大风,漂至虾夷境遭劫掠,十一月,转至出羽登陆。次年四月,入日京城(今日本奈良)
清代乌梁海部落名。一称阿勒泰诺尔地乌梁海。“阿尔泰诺尔区乌梁海人”省称。初隶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附清。分置2旗,设佐领。各置总管1员。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咸丰十年(1860),为沙俄并吞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1724清代后藏贵族。藏族。噶伦才仁旺杰之父。掌管拉萨北部达隆地区政教大权。康熙五十三年(1714),被拉藏汗委任为门达旺地区军官,随军征不丹,捍卫边境,受嘉奖。五十七年(1718),厄鲁特蒙古准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以血缘亲属为基础结成的非性关系集团。亦称氏族公社。为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组织之一。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形成于晚期。当时自然条件恶劣,人类为获取生活资料,须组成更稳定强大的社会集体。在自然选择和谋生需要
蒙古国大臣。又作石抹咸得卜、石抹憨塔卜。契丹族。太傅※石抹明安长子。成吉思汗十一年(1216),父卒,袭太保,为燕蓟留后长官,史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后因其弟忽笃华亦为是职,故人称“大哥行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