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元明纳西族土司。元初设答兰管民官(答兰是永宁的古称)。后设永宁土知州,属丽江军民宣抚司。《元史·地理志》永宁州:“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兰,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世属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明代藏族土司名。地在今四川甘孜、阿坝两藏族自治州交界地域。建置确凿年代欠详。史载正统九年(1444)正月,明廷应四川伽木隆宣慰司之请,命喇嘛班丹伦竹为其地灌顶国师。八月,宣慰使克罗俄监灿奏伽木隆西北境
书名。两粤山水民俗民族志。不分卷(一作3卷)。清张心泰(江苏江都人,汉族)撰。约成书于光绪八年(1882)。篇幅较大,内容记述两粤山川、名胜、物产、民俗、民族等。记贺县的瑶族、广西土司地区的壮族及海南
碑铭。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三月二十一日立于北京国子监内。玄烨撰文,以满、汉两种文字镌刻。前半部为引言,后半部为四字韵文。载述康熙帝统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缘起、经过及作战思想。为研究康熙帝征噶尔丹及
明代天文学家。又译作海达儿或海答儿。回族。先世西域人。洪武(1368—1398)年间官钦天监灵台郎。洪武十五年九月奉召,与阿答兀丁、马沙亦黑、马哈麻等,咸至于廷,出所藏元遗之书,择其言天文、阴阳、历象
见“会福总管府”(83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库鲁克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多罗贝勒额璘沁达什子达玛璘色布腾为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布喀河源
藏语音译,意“糌粑事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糌粑的机关。设五品僧俗官员各1人,管家2人,任期3年。专司拉萨传召法会期间向大小僧团发放实物代金或糌粑,并办理政府典礼时所需之油炸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