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伯哈子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丁零之一部。因居代郡而得名。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为北魏京师所在地,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太武帝拓跋焘徙定州丁零3千户于平城。后可能有一部分随孝文帝南迁洛阳。参见“丁零”(13页)。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
见“沿河县”(1514页)。
明代今云南祥云一带民族地区一种水利工程。此地素称干旱,人们挖了许多地下蓄水池,俗称鱼鳞坑,以积雨水,用渠道联结起来,故称。平时不易蒸发,以备旱时灌溉田地。
?—174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衮占次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父死,袭札萨克辅国公。五十四年(1715),受命于本地备御准噶尔部,散秩大臣
清代傣族的他称。明初百夷分大百夷和小百夷,前者主要指滇西德宏等地区的傣族,后者主要指滇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清时将“大百夷”改称为“旱摆夷”,史谓其人山居,性勤劳;将“小百夷”改称“水摆夷”,说其人性
?—1434明代东蒙古(鞑靼部)太师。亦作阿噜克台,原名乌格德勒库。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阿苏特部领主。初为鬼力赤可汗的枢密知院,与瓦剌反复仇杀争霸,互有胜负。永乐六年(1408),杀
官名。始设于汉代。职位略低于将军。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总称八校尉。西域所置校尉,主司屯兵,如戊已校尉、使者校尉等。汉以后,历朝皆置此官。唐以后,则用为低级武散官之号。明清则
见“木杆可汗”(2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