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经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英年号。945,凡1年。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英年号。945,凡1年。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见“德格”(2518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又作“绒朗四部”。门巴语音译,“绒朗”为河名,意为“谷里河”、“窄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四措为:绒朗堆措、绒朗麦措、喜尔独本措和日哄奎当措。四指地处于该河流域,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
见“盛逻皮”(2033页)。
见“绰罗斯南右翼头旗”(2143页)。
见“都掌蛮”(1816页)。
?—1234金朝大臣。字景略。咸平路(今辽宁开原东北)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谋克人。契丹族。石抹氏。抚州(今河北张北县)刺史石抹元毅之子。幼勤学,为文有体裁。章宗承安二年(1197),以父死王事,收充侍仪
明哈密忠顺王。一作拜牙郎。蒙古贵族。忠顺王※陕巴子。弘治十八年(1505)冬,父卒,自称速檀,寻袭封忠顺王。明廷给冠服、彩缎、盔甲、弓箭等,命都督奄克孛剌仍掌哈密卫印信,偕都督写亦虎仙辅助之。屡遣使至
见“朵甘思”(8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