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参见“布越”(462页)。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傈僳语音译,意为“协作”。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合作形式。每当修建房屋或农忙季节,任何一家都可请亲友及同寨群众帮忙劳动,主人不付任何报酬,只须以较好的饭菜和水酒款待。早
元明时对今“卫藏”的称谓。一作乌斯藏。为今冈巴拉山以东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及冈巴拉山以西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两地合称。清称卫藏,“卫”即“乌思”之拉萨语音译,指前藏,“藏”指后藏,今统称。元属乌思藏纳里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见“飞山蛮”(153页)。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
见“元诩”(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