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1310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重喜。辽阳行省右丞※洪俊奇长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入宿卫。十八年,袭父职为怀远大将军、安抚使、高丽军民总管。二十四年,从征叛王乃颜,败叛将黄海、塔不台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明崇祯九年(1636)前,游牧于天山北路。后随硕实汗徙牧青海。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为其后裔。
金代学者。契丹族。曾任翰林修撰。大定年间,始开女真进士科,十三年(1173)八月,与侍御史完颜蒲涅、太常博士李晏等为主考,策女真进士。徒单镒等27人及第。十五年(1175),世宗诏以女真字译诸经,他受
即“羊苴咩城”(890页)。
北魏、西魏宗室。字庆乐。鲜卑元氏(拓跋氏)。广陵王※元羽子。性粗率,好鹰犬。北魏孝明帝(515—528年在位)初,任通直散骑常侍、北中郎将。出为冠军将军、荆州刺史,转征虏将军、齐州刺史。又为征东将军、
州名。广东瑶族主要聚居区。隋开皇十年(590)置,治桂阳县(今广东连县)。唐时辖境相当于今连县、连南、阳山等地。元至元十七年(1280)升为路,不久复为州。清康熙时曾在此设理瑶同知,驻三江口城,专理瑶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中专门经商者的称谓。依寺院经营的商业资金多寡决定其人数,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指派富裕、善交际、会做生意者充当。三年一换。寺院交以经营资金,按40%的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309成汉宗室、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成汉君主※李雄堂弟。建兴元年(304),李雄称成都王后,被封为司徒。晏平四年(309),太尉李离为部将罗羕等所杀,梓潼归罗尚。云奉雄命与太傅
即“蒲昌海”(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