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们河卫
见“列门河卫”(719页)。
见“列门河卫”(719页)。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墓志。又作“耶律万辛墓志”。为一合,志盖正面刻汉字一行“北大王墓志”,背刻汉字21行,510字;志文刻契丹大字27行,783字。汉文叙墓主人家世,契丹字述其仕途,两者不对译。墓主人耶
?—1023辽代将领。名又记作排亚。字韩隐,又作韩宁。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史载其善射多智。穆宗时为政事令。圣宗统和初,任左皮室详稳,奉命征阻卜,建功。四年(986),受命率兵南下御宋太宗北伐,在望
?—1887清宗室、大臣。字树南。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咸丰六年(1856)进士,选庶吉土,授编修。擢四品京堂,累迁内阁学士、盛京户部侍郎。同治六年(1867),调户部,数勘办展边垦地。光绪二年(
见“蒲类海”(2319页)。
元云南行省境内土司统治机构之一。泰定四年(1327)应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治者线(今泰国清盛)。设木安、孟杰二土府隶属之。授乌撒宣慰司官你出公及当地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使都元帅,以南通子、侄分知二府事。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