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伊都章京”(808页)。
1122—1193南宋时吐蕃高僧。又称祥卓维衮布仁波切,通称祥仁波切,生于吉雪擦哇楚(即拉藏河上游)。父多吉森巴为持咒者,母名芒吉。初名达玛。7岁由母及长兄教读写。12岁时往康地学法。24岁随诸阿阇黎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作“额尔和惕”,意为“有权势的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因充任领主僚属和担任管旗章京以下旗、佐官职,社会经济地位改变,形成“额尔和坦”的特殊阶层。他们被免除一切官赋
见“敌烈部”(1882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作噶勒察,系指可以买卖的奴仆。始出现于乾隆初年。时维吾尔族富户或买极贫之土尔扈特、和硕特人子女为家奴,或从境外私买奴婢;亦有官军将阵前所俘卖出为奴者。无任何政治地位,随时可转卖。新疆建
?—1636清初将领。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巴图鲁子,原为内喀尔喀五部之一巴约特部首领,游牧于西喇木伦河流域。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三十四年,先后入觐努尔哈赤,以贝勒舒尔哈齐女妻之,封额驸
?—501北魏大臣。字伯琳。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建安王陆馛第五子,母匈奴赫连氏。年9岁,立为世子。延兴四年(474),父卒,袭爵。沉毅少言,雅好读书,以功臣子孙为侍御长、给事中,迁黄门侍郎,
唐时岭南地方机构。唐贞观朝(627—649)分全国为10道,其中岭南道辖今两广及越南北部地。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交州)5总管府,统称岭南五管,由广州府都督统摄。其中桂州、容州、邕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