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6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乾隆十年(1745),其叔札萨克头等台吉齐旺多尔齐病故,由颇罗鼐奏准允其承袭。十二年(1747)颇罗鼐逝世后,曾受命巡查阿里边防,以防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滋扰。次
古地名。亦作语儿。春秋末越国之北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北至于御儿”,在今浙江嘉兴县境,一说在浙江崇德县境。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
清雍正乾隆年间贵州东南部苗民起义。为反抗清廷的军事强制和武力镇压,雍正十二年(1734),古州苗民包利欲行暴动,遭逮捕,经斗争获释。十三年二月,因地方官吏以征粮为名大肆敲榨,古州(今贵州榕江、黎平、从
见“阿史德颉利发”(1241页)。
官名。元代设置。职位仅次于宣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五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书名。柯绍忞撰。257卷。内本纪26卷,志70卷,表7卷,列传154卷。1920年成书。1930年修订付印。作者清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入翰林院后,借馆藏《永乐大典》等书,抄录有关元代史料,又博
契丹部族名。一作乌古涅里部,亦曰涅离部。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于骨里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西南路招讨司。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即“岑春煊”(10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