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头地
清代在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旗设置的一种官庄。始设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时清廷对准噶尔部用兵,为供应军队粮饷,特在归化城土默特旗以“跑马圈地”方式占有大片土地,招徕汉民耕种,共设有官庄13个,故又称“十三圈地”。每一官庄有地18顷(后又扩大到60顷),设庄头1人管理,由归化城土默特都统向每庄岁征租粮200石。
清代在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旗设置的一种官庄。始设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时清廷对准噶尔部用兵,为供应军队粮饷,特在归化城土默特旗以“跑马圈地”方式占有大片土地,招徕汉民耕种,共设有官庄13个,故又称“十三圈地”。每一官庄有地18顷(后又扩大到60顷),设庄头1人管理,由归化城土默特都统向每庄岁征租粮200石。
见“博迪达喇”(2153页)。
见“格桑嘉措”(1809页)。
赏赐制度。历朝有之,元朝沿之。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其法始定于太宗窝阔台,增于宪宗蒙哥时。多者每年赐银百锭,缎300疋。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
即“”(2524页)。
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南。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圣祖在多伦诺尔(今多伦)会见蒙古各部首领,应彼等之请,建此寺。由章嘉呼图克图任住持,执掌内蒙古地区宗教事务,各旗均派喇嘛一人居之,为内蒙古地区藏传佛
又称“茶马之族”、“中马之族”。指根据明朝政府颁发的※“金牌信符”,定期以马易茶的少数民族。主要包括居住今甘、青地区从事畜牧业生产须尽纳马义务的撒里畏兀儿、藏、蒙古各族。其中西宁卫的安定、阿端、曲先、
短腰兽皮靴。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冬天穿用。用狍子小腿皮制作靴帮,成年人的靴帮需16条,儿童的靴帮需12条;用狍脖子皮或犴皮作靴底。两天制成,能穿一两个冬天。鄂伦春人另有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舍楞及其从子沙喇扣肯一支的称呼。参见“青色特启勒图盟”(1283页)。
见“箕子东封朝鲜”(24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