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幼子继承制

幼子继承制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故普遍将长子分出别居,幼子留守老屋,继承父亲的名位与财产。颜师古释《汉书·元后传》曰:“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它姓”。商代及春秋时的越和楚,长子继承制尚未完全确立,仍残存废长立幼之遗风。历史上女真、突厥、蒙古之平民等,曾行幼子继承制。近代裕固、锡伯、傈僳、景颇、独龙、阿昌等民族,有的受群婚残余影响,大多因袭传统习俗,长子婚后另立家庭,由幼子留家赡养父母,也曾行幼子继承制,或幼子享有优先权。

猜你喜欢

  • 后秦武昭皇帝

    见“姚苌”(1772页)。

  • 亡人斋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 单于

    匈奴最高首领的称号。全称“撑犁孤涂单于”。“匈奴谓天为‘撑犁’,谓子为‘孤涂’,单于者,广大之貌也,言其象天单于。”(《汉书·匈奴传》)。姓挛鞮氏(又作虚连题)。自秦二世元年(前209)冒顿自立后,转

  • 颉利俱利薛沙耽弥可汗

    ?—646薛延陀汗国第二代可汗,名拔灼,又作拔酌,真珠毗伽可汗嫡子。唐贞观四年(630)受封为四叶护可汗(也作沙耽弥叶护,或沙多弥叶护),辖汗国西方异姓诸部。十二年(638)九月,唐册拜其为四叶护可汗

  • 顾兰

    ?—1652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苏默尔氏。顺治七年(1650),袭云骑尉。九年(1652),恩诏加至骑都尉。再遇恩诏又加一云骑尉。后随军征南明,至福建,破敌水军4000余人。进至厦门,郑成功领船6

  • 拔悉蜜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弊剌、拔悉密、拔悉弥、阿布思。唐初回纥“外九部”之一。初游牧于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护堡子),后迁牧鄂尔浑河流域。依山散居,其人雄健,善骑射,冬以木马(雪橇)于雪上逐兽射猎,以桦皮

  • 孝和庄宪皇帝

    见“耶律阮”(1301页)。

  • 拜迭力迷失

    明代哈密哈刺灰首领。勇悍机警。初为千户,与平章革失帖木儿及舍人迭力迷失虎力管辖哈密卫迁居苦峪(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东南)之※哈刺灰(“瓦剌种类”,一说系伊斯兰化的蒙古人,或谓即哈剌辉特)部众。弘治七年

  • 成汉献帝

    见“李骧”(1023页)。

  • 师子

    即“亭独尸逐侯鞮单于”(17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