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唐代契丹辱纥主(部落首领)。又作曲据、於句折、李去闾(唐赐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四月,率部背突厥投唐,受任刺史。唐改其部为玄州,隶营州(今辽宁朝阳)都督府管辖,此为中原王朝在契丹地区设立地
金大臣。又作移剌中哥。契丹族。移剌(耶律)氏。积战功,累官河间路招抚使,遥授开州刺史,权元帅右都监,赐姓完颜氏。兴定四年(1220),封河间公,辖献、蠡、安、深等州及河间、肃宁、安平、武强、饶阳、六家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
见“锄勃德”(2234页)。
见“俟吕邻部”(1690页)。
1407—1454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额森、厄僧。初被明廷称为“瓦剌都总兵答剌罕太师淮王大头目中书丞相”,后称为瓦剌可汗。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马哈木孙,※脱懽子。其为人足智多谋,善用兵。正统四年(1
藏族部落名。分布于青海共和县中部沙珠玉、英德尔、黑马河等乡。为海南地区交通要冲。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被废黜后解送北京,途经青海湖边该部所居贡噶诺尔(更尕海)时去世(一说逃脱)。初名都秀群木札,原在贵德
见“敌烈部”(1882页)。
见“鬓睹”(2588页)。
见“固尔玛浑”(14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