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泉钱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用。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上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钱则听入不准出。五年正月,以其钱渐贱,人不喜用,遂废之。参见“五行大布钱”(267页)。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至建德三年(574)六月,五行大布钱铸造后,与其并用。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上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关,布泉钱则听入不准出。五年正月,以其钱渐贱,人不喜用,遂废之。参见“五行大布钱”(267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驻子曲河下游。东接扎武,南界昌都,西抵囊谦,北临拉休。有百户1员,驻囊结载寺;百长2名,属民400余户。耕牧兼有,田多牧少。信奉喇嘛教黄、白二教派。归西宁办事
?—1895清末撒拉族、回族反清起义领袖。一作俾西麦干。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平民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与※马古禄班率众起义,围攻循化城,兵败,被解送兰州杀害。参见“河
朝鲜语音译,意为“木屐”,即朝鲜人古时穿的一种鞋子。原以木为底,以绒、布为帮。后演变为木制,以整块硬木雕凿而成。船型,前端有回勾跷起,以为装饰。高足,与地面有一段距离,在北方冰天雪地中可以保持温暖。据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司※刀更孟长子。父为民众缢死后,其位为弟刀双孟继承,旋为刀典所篡。永乐十五年(1417),请袭宣慰使,以弟刀双孟为同知,获准。十九年(
辽代史学家。字休坚。契丹族。六院部人。节度使耶律阿古只子。史载其性淡泊,有礼法,工文章。辽圣宗朝入仕,统和年间,为本部太保。开泰(1012—1021)中,渐迁塌母城节度使,以宜处霸州疑狱,获圣宗赏识,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古地名。在今甘肃兰州北永登县小咸水东岸。有误以为在永登城西北,或说即大通河东岸之连城。《汉书·地理志》:“令居,涧水出西北塞外,至县西南,入郑伯津”。涧水即今永登县庄浪河东之小咸水,“涧”、“咸”同音
?—940五代后晋宗室、将领。亦作石晖,字德昭。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后随沙陀归唐,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石翌孙,后晋高祖※石敬瑭堂兄(一说堂弟),石万友子。勇而多智,深受敬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