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杜克汗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书名。亦名《国朝耆献类征》,或称《耆献类征》。清李桓(1827—1891,湖南湘阴人)辑。720卷,附《国朝贤媛类征初编》12卷。光绪九年(1883)成书。辑天命元年(1616)至道光三十年(1850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
即“客儿木真”(1752页)。
1904年英军上校荣赫鹏强迫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等签订非法的《拉萨条约》,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清政府不予批准,为挽回主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派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等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专
清咸同年间云南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墓。在云南洱海之滨大理市下兑村,占地4340平方米。同治十一年(1872)杜文秀被杀后,身首异处,葬此。1917年杜氏之女修墓立碑。1985年重修,按回民习俗,墓为南
元朝皇帝于内庭大宴时所着特制衣冠。又作天子质孙服。冬、夏之服不同。冬有11等,夏有15等,衣料精美,饰以珠宝,极为富丽。参见“质孙宴”(1467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卓尼尔,为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心腹。乾隆十五年(1750),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作乱,潜往拉达克,以贸易为名,通款蒙古准噶尔部,称准噶尔首领策旺多尔齐那木扎勒为汗,请求准部发兵至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见“拓跋云”(1354页)。
元代蒙古地区之驿站。岭北行省为元明统治集团的“兴王故地”,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就已有通往内地和西域的驿站,供官吏和使臣往来及运送粮饷之需。至窝阔台汗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正式建立驿站制度,扩大驿站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