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岗地
“差岗”,藏语音译,意为“支差的单位”。“差岗地”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领地内划定的征收租赋差役的份地。一份差岗地的面积一般是在三四十※克()至五六十克之间。凡领种这种份地的农奴,统称※差巴,他们每年除支应人役、畜役各约四百役日外,还要缴纳若干赋税。民主改革后,推翻封建农奴制,已被废除。
“差岗”,藏语音译,意为“支差的单位”。“差岗地”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领地内划定的征收租赋差役的份地。一份差岗地的面积一般是在三四十※克()至五六十克之间。凡领种这种份地的农奴,统称※差巴,他们每年除支应人役、畜役各约四百役日外,还要缴纳若干赋税。民主改革后,推翻封建农奴制,已被废除。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
明代在镇雄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古为屈流大雄甸。昔乌蛮与裔阿统及其子茫布居此地,强盛后因其名号部曰“茫布部”。元初置芒部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府,改属四川省。十七年升为军民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先民的称谓。又称穆佬、木老、姆佬或木老苗。为元明时期“木娄苗”后裔。分布于贵州省南部与广西相邻一带,尤以今罗城县最为集中。明王朝在其地区实行土流合治,推行封建统治,屯田戍兵,垦荒设堡,
见“品达鲁虢部”(1651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香、香卓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五年(126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见“乌巴繖察青台吉”(352页)。
参见“胡笳”(1579页)。
见“衮桑帕”(20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