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为土官家婴儿喂奶,故名。一旦不服此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为土官家婴儿喂奶,故名。一旦不服此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见“元恭”(228页)。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
即“白山部”(597页)。
哈尼族传说中的祖先。哈尼族每个成年男子都能通过背诵从孙米窝开始传下的父子连名的家谱,找到自己的家族和家族分支建立的时间,从而判断同族人之间的血缘远近和亲疏关系。
即“”(2524页)。
见“剖阿里”(1905页)。
官名。唐安史之乱时始置。掌地方军事,由观察使、防御使兼任。辖区大者10州,小者3—5州。后由刺史兼任,仅辖本州。宋代为武将兼衔,官阶高于刺史,低于防御使。辽南面官各州皆置此官。西夏建国前党项首领多被授
?—1252金末元初道士。字公弼,号东瀛子。卫郡(今河南汲县)人。为太一教创始者※萧抱珍之后。在金卫绍王朝,大安二年(1210),主持太一教道门,为四传。入宣宗朝,贞祐二年(1214),奉诏主毫州太清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见“西夏陵园”(7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