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金章宗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完颜璟年号。1201—1208,凡8年。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以摄舍提部(又作摄舍提暾)置。辖地位于博罗塔拉(今博乐县)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隋朝将领。代郡鲜卑人。字长绪。有武略。北周时,历拜抚军将军、大将军,袭爵元寿县公。隋文帝即位后,历任襄州总管,进封谷城郡公,迁青州总管。后为御突厥进犯,出任朔州总管,文治武功均有建树。开皇五年(585
馆舍名。党项首领、西平王李德明与宋修好,于宋景德四年(1007)为迎接宋使而在夏州(今属陕西靖边)设馆。见“承恩馆”(1560页)。
见“木箭”(255页)。
1678—1738清代德格第四十二世土司兼德格寺主。旺钦衮波次子。曾征服石渠、江西、白玉及竹庆等地一些部落,势盛。清雍正四年(1726),为清松潘镇总兵招抚,授德格安抚使职,赐金印。十年(1723),
1589—1652清初大臣。满族。赫舍里氏。原籍英额(今辽宁省开原县东南英额),后移哈达部。后金天命四年(1619),随兄硕色率众归附努尔哈赤。以兼通满、汉、蒙古文字,召直文馆,赐号巴克什(满语,意为
爵名。清宗室中爵位之一。分一、二、三等。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居末。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居九。十年(1653),列爵十二等,居十一。乾隆十三年(1748),终定封
?—1908清末东部蒙古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全面推行放垦蒙地。三十年(1904),组织武装,进行抗垦斗争,活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