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首领部族军
契丹王朝的一种军队。由亲王大臣的部曲组成。《辽史·兵卫志》称,“辽亲王大臣,体国如家,征伐之际,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戎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是军各有专名,有“太子军”、“伟王军”、“永康王军”、“于越王军”、“麻答军”、“五押军”等。
契丹王朝的一种军队。由亲王大臣的部曲组成。《辽史·兵卫志》称,“辽亲王大臣,体国如家,征伐之际,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戎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是军各有专名,有“太子军”、“伟王军”、“永康王军”、“于越王军”、“麻答军”、“五押军”等。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察儿哥朵四,华言迴遮也。”藏语译为“迴遮”,举行法事时施食求延命息灾。
藏语音译。吐蕃官制。义译为“九政务大臣”或“九大臣”,“尚”意为“舅”,指同王室通婚的贵族大臣;“论”,指同王室有关之大臣;“掣逋”意为“大”;“突瞿”意为“一切”,亦可译作“一切相臣”。据《新唐书·
旧时※“契”组织的一种,是朝鲜族邻里间互助换工的劳动组织形式之一。流行于延边等地区,遍布于农村。可在打柴、盖房、捣米、织布等劳动中换工互助,亦可出牛帮助耕种。参加人数一般在10人以内,换工期间,出工多
见“玉木忽儿”(476页)。
见“耶律合柱”(1310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托加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硕克图济农孙镇国公拉察布族裔。其子察罕喇布坦受封札萨克镇国公,掌旗务。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清朝大臣。又名俘习浑。蒙古正白旗人。纳穆扎尔第三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受命驻西藏办事。四十八年(1783)回京。五十五年(1790),任驻藏办事大臣。五十六年,廓尔喀侵入后藏,占据聂拉木,其因
见“武溪”(1285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