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①(1664—1693)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堪都、憨都。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楚琥尔乌巴什孙。康熙十五年(1676),因父被噶尔丹执杀,偕属额尔德尼和硕齐内逃。次年,率兵400潜入漠南蒙
见“唐兀”(1923页)。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貉(mo),是“貊”的单称(一说其与“”是两个族称,西周至春秋初才混为一体;或说称“貊”者非同属一族,乃是一种泛称,“貊”才是专指
?—180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一等忠勇公、和硕额驸福隆安之子。初以公主之子,命视和硕额驸品秩,授镶蓝旗汉军副都统、奉宸苑卿。乾隆四十九年(1784),袭忠勇公爵,累官兵部尚书、领銮仪卫。
?—1692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的傀儡汗。又译“穆罕默德·额敏”、“穆哈麦德·额敏”。约1682~1692年在位。※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之次子。约1678年,父去世时,在察力失(今焉耆),与兄※阿
即“秃麻”(1082页)。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武术世家。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道光年间(1821—1850)掌教天津清真大寺。为人刚正,备受时人拥戴。功课之余,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长于改兰
①南北朝时期柔然豆罗伏跋豆伐可汗丑奴年号。508—520年,凡13年。 ②高昌国王宝茂年号。555—560年,凡6年。
鄂伦春族女皮袍。鄂伦春语音译。※“苏恩”的一种,旧时鄂伦春族妇女的冬装。流行于大、小兴安岭地区。以长毛或秋季小毛狍皮制作,与男皮袍式样基本相同,但做工较之精细,前后襟不开衩,衣襟长至覆盖脚面。姑娘和青
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被吐蕃册封之号,一说自称之号。见“异牟寻”(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