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布噶举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融合噶当派教法与米拉日巴所传密法,形成以“大手印”为主体的教法,遂称塔布噶举。此派影响很大,系噶举派的主要教派。从此派又分别繁衍出噶玛、蔡巴、拔戎、帕竹4个大支系及止贡、达垅、主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仑8个小支系,分布于西藏各地建寺传法,创派收徒。见“噶举派”(2500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融合噶当派教法与米拉日巴所传密法,形成以“大手印”为主体的教法,遂称塔布噶举。此派影响很大,系噶举派的主要教派。从此派又分别繁衍出噶玛、蔡巴、拔戎、帕竹4个大支系及止贡、达垅、主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仑8个小支系,分布于西藏各地建寺传法,创派收徒。见“噶举派”(2500页)。
书名。清张庆长著。乾隆二十一年(1756)成书,现存牒本收入《昭代丛书已集广编》,道光十三年(1833)刊本。不分卷。作者根据亲身见闻,记述了海南岛黎族居地的山川物产、耕作制度、狩猎方式、手工业生产以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
1351—1413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坎长子。明洪武二十四年(傣历753年,1391),父卒继职,任宣慰使。时领地扩展至勐勉(普洱),分封诸子世守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05—1225,凡21年。
?—1826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乌素尔氏。由笔帖式补骁骑校,累迁协领。道光四年(1824),加副都统衔,充叶尔羌帮办大臣。六年,以张格尔纠集安集延、布鲁特回众入卡,陷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等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同德县东南,东接今黄南蒙古族自治县宁木特乡,东北接黄南泽库县,南临黄河,西连同德县夏卜让千户部落。解放后与石藏寺所属之藏拉德、塔哇部落合并划为石藏寺英乎区今为同德县河北乡。相传为古
南北朝时建平郡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古称荆蛮,汉代称武陵蛮。传说是※廪君或※槃瓠之后裔。分布在今四川巫山一带。其居地深山险阻,人迹罕至。东晋太兴三年(320),建平夷王向弘、向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的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同族人高罗衣、朱申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受封为大都督。义军相
见“达赖汗”(729页)。
壮族和岭南部分汉族传统婚俗。新娘出阁前夕,要通宵达旦地向父母兄弟姐妹及亲戚唱哭歌,歌词内容大意是诉说父母养育之恩以及自己如何留恋父母,不忍心离开父母、兄弟、姐妹及众乡亲们等语。唱到谁,要加几句对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