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均田制

均田制

北魏至唐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北魏初,北方经长期战乱,土地荒芜,地籍散乱,严重影响赋役征收。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在实行课农基础上,下诏计口分配空芜土地。凡男15以上受露田40亩,女20亩。奴婢同样受田,丁牛1头受田30亩,以4头为限。由于当时施行休耕法,授田一般是2—3倍。所授之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凡身亡,须还田给政府。此外,初受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给子孙。超过20亩者可卖其余,不足者可买。在缴纳麻布为“调”之地区,男授麻田10亩,女5亩,奴婢相同,年老身死,还田。新附民户,每3口,加宅田1亩,奴婢5口1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受田后不准迁徙。地方官按级给公田。均田制仅分配无主荒地,未触及地主原有土地,占有奴婢和耕牛的主人,还可按奴婢和牛数多得土地。与之相适应的田租户调制度规定一夫一妇之户,岁出帛1疋、粟2石,还有力役,而有奴婢8人或耕牛20头,才缴纳同额租调。故均田制虽授给农民一定土地,但获益最多者是鲜卑贵族和中原的世家豪强。嗣后北齐、北周和隋唐皆沿此制,办法略有变更。如北齐为男年18始受田,名目、数量也不同,并对奴婢受田人数进行限制。唐代规定女子一般不受田,男子给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狭乡减半,不准买卖。但迁徙及身死无力营葬可卖永业田,自狭乡迁宽乡者也可卖口分田。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田之半,王公以下还有永业田,并按级分授给官吏职分田和公廨田。至唐中叶,因丁口滋长,官无闲田,不复给授,均田制逐渐取消。

猜你喜欢

  • 金山暴动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暴动。金山(今阿尔泰山)一带蒙古牧民,因不堪忍受封建主奴役和剥削,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于至正十三年(1353)发动反封建斗争,八月,击杀前往镇压的诸王只儿哈郎,后不知所终。

  • 吹云

    藏语音译。云南中甸地区藏族政教合一行政机构。下分设政、教两套统治系统:一由归化寺扎仓8个康参,分管8个地区的喇嘛,下设密参,按村落管理下属喇嘛,密参还派代表参加农牧区基层政权组织“书卡”(即伙头,老农

  • 马特本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 普定穿洞旧石器文化遗址

    布依族地区考古遗迹。亦称普定人遗址。位于贵州普定穿洞口,故名。1978—1981年发现试掘,出土有古人类大颌骨及上颌骨残部、单个牙齿及碎骨片等。经鉴定属新人阶段的古人类遗骨,距今约五万年。同时出土有旧

  • 永和

    ①后秦末帝姚泓年号。416—417年,凡2年。 ②北凉哀王沮渠牧犍年号。433—439年,凡7年。

  • 李载

    ?—336成汉宗室、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成汉君主※李雄孙,※李期侄。多才艺。曾任尚书仆射,被封为武陵公。玉恒二年(336),为李期所忌,诬以谋反,下狱死。

  • 委兀儿趁

    见“委兀慎”(1454页)。

  • 大那

    见“悦伐大那”(1927页)。

  • 屋利啜

    唐代西突厥贵族。又作屈利啜。乙毗射匮可汗重臣。贞观十五年(641),联合弩失毕部逐乙毗咄陆可汗,在唐朝支持下拥立乙毗射匮可汗为北庭可汗,辅佐治国,结好焉耆,为其弟聘娶焉耆王龙突骑支之女。焉耆王自恃有北

  • 归化苗民

    书名。清代著作,不著撰人。2卷。一为《归化苗民》、一为《番夷遵化像》。包括建昌、越嶲、会盐、会川、永宁、普安、马边、泰宁、阜和等地苗、彝、藏、僰、夷等族男女画像60幅及关于其习俗、服饰等情况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