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参见“静塞军司”(241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阿喇布坦(一称丹津阿喇布坦)初与噶尔丹同牧于科布多。康熙四十一年(1702),率众归清,封多罗郡王。四十二年建旗,授札萨克。初驻牧推河。雍正九年(1731),因惧噶尔丹策零侵袭,迁
见“爱河卫”(1898页)。
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近亲及亲信充任,按年龄、资望、亲疏分为“勐”、“准”、“印”3个不同等级,职能是处理土司衙门的临时事务,审理民刑诉讼,
见“仁美”(315页)。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省宾县。辖域东西430里,南北260里。东界方正县,西接阿城县,南连五常府,北邻黑龙江巴彦州。隋为安车骨靺鞨地。唐属渤海鄚颉府高州。辽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传说中的人类发祥地。西盟地区佤族把“司岗”解释为石洞,“里”即出来,意为人类是从石洞中出来的。此洞在西盟县以西约25公里的巴格岱(今在缅甸)附近的山上,据说不仅人从此出,而且佤族
清皇室遣旗员于狗房理事者。清代禁中设鹰狗处,下设养狗房。以侍卫(三至六品官)任其统领及正副头领,管理豢养、驯服猎犬诸事务,是为“狗上行走”。※闲散官员暂时委用其间,以督率养狗拜唐阿(执事人)供役者,亦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清代四川雷波厅土官。彝族。姓阿卓。其先,元时受封,明洪武四年(1371),赐姓“杨”。世袭雷波(今四川雷波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土官杨喇哇投诚,授雷波厅千万贯土千总,颁给印信、号纸。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