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臣。河北西路(治今河北正定)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奉御升近侍局直长、局使。泰和四年(1204),迁局提点。奉诏按视开凿通州漕河。六年(1206),从右副元帅完颜匡出唐邓攻宋,为先锋都统,取枣
辽太宗嗣圣皇帝耶律德光年号。938—947年,凡10年。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
见“李班”(1020页)。
见“麦力哥台吉”(958页)。
见“兀应河卫”(110页)。
779—831中唐诗人、大臣。字微之。鲜卑元氏,河南洛阳人。隋朝兵部尚书※元岩六世孙,唐舒王府长史元宽之子。幼孤贫,母郑氏亲授书传,9岁即工属文。德宗贞元九年(793),举明经科,补较书郎。宪宗元和元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260页)。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
十六国时期夏国官员。鲜卑叱干氏(后改为薛氏)。其先世为叱干部首领,后以部名为氏。部帅他斗伏之侄。初戍大洛川。曾劝阻其叔将战败来归之赫连勃勃送往北魏,遭拒,遂潜遣劲勇于途中,劫勃勃送后秦高平公没奕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