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犯
见“狐偃”(1481页)。
见“狐偃”(148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壮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花婆节。流行于壮语北部方言区。每年夏历二月初二为“圣母”诞辰,故以是日为“圣母节”。相传百越首领※冼夫人(约512—602)死后,岭南越人后裔共奉之为“圣母”,视若神灵,相沿至今
明代湖广保靖司代理宣慰使。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荩臣之妻,彭守忠之母。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一月,子未袭而卒,受命护理印务,署司事。四十一年(1562),捐银替寨民纳秋粮。“政令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书名。一般认为此书即《拔协》一书之别称。旧译《桑耶大王柱记》,因该书自桑耶寺殿内太柱下发掘出而得名。参见“拔协”(1362页)。
明代四川藏族部落名。其地在今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班班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七年(1432),因收容自甘肃洮州等
即“敖约克”(1795页)。
汉南越国二世主。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南越王※赵佗之孙。汉建元四年(前137),佗卒,遣使入朝告丧,武帝诏准袭南越王位。循佗旧制,事汉甚恭恪,为武帝所悦。六年(前135),闽越王郢举兵侵南越边邑。上书
见“吕纂”(776页)。
见“忽都虎”(14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