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北左翼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布隆吉尔河南。东至哈喇诺尔接北右末旗,南至科尔鲁克接西右翼中旗,西至窝果图尔,北至伊克柴达木。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布隆吉尔河南。东至哈喇诺尔接北右末旗,南至科尔鲁克接西右翼中旗,西至窝果图尔,北至伊克柴达木。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名僧。昆杰贝波切之子。先辈曾任赤松德赞的内相。桑耶寺建成后,为最早出家的七僧人之一。精通梵文及佛典,曾将许多佛经译成吐蕃文,为赤松德赞时著名“三中译师”之一。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见“罕答河卫”(1173页)。
见“左部哈萨克”(459页)。
?—53高句骊国第五世王。一作解爱娄。大武神王※无恤子,闵中王※解色朱侄。初封太子。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父死,因年幼未能即政,由叔父解色朱代立。二十四年,闵中王死,因已年长,嗣位。翌年春,遣将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鄂山卫,并说清代有鄂山,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77里。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傣语作“祖腊萨”,意为“小历”。傣族的传统历法。使用历史悠久,约自西汉元始(公元1—5年)之后不久,就逐渐接受汉族以干支和十二生肖纪时的影响,如傣语中的干支大多数是上古汉语借词。其天干称“母”,地支称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