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西域地名。即隋伊吾郡新伊吾城,唐伊州伊吾县。《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作哈密力,《世祖纪》作合迷里、甘木里,《五行志》作合木里、合迷,《脱力世官传》作渴密里,《释老传》作感木鲁。《明史》中《太祖纪》
即“勒勒车”(1986页)。
我国自称maη35的“莽人”使用的语言。当地傣族称他们为“岔满”。莽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的南课新寨、平河中寨、下寨和雷公打牛等4个村寨,共500人左右。在国外主
1684—?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为拉日禅定寺创建者。出生于次盖村。30岁居家学习宁玛派教法,后改宗格鲁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赴西藏卫地出家为僧,法名益西桑主(益希桑珠)。由五世班禅罗桑益喜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伊犁河南索果尔。乾隆(1736—1795)中叶建。工匠初多为维吾尔族人。后又以绿营兵丁20名协同开矿,以供制作屯田耕具。旋复于遣犯中,选派精壮200名,以150名挖铁,50名种地,
?—412十六国时期西秦王子。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开国主※乞伏国仁子。西秦建义四年(388),父卒,以年幼,未得即位,其叔乞伏乾归被推为西秦主。更始四年(412),弑乾归及诸子十
哈尼族他称。清康熙《蒙自县志》卷一“图考”:“县治河泥里远在江外。”河泥里为该县所辖13个编里之一,当地所谓江外即礼社江之西,哀牢山东麓今元阳县境。“河泥”即“和泥”(哈尼),河泥里以所居“河泥人”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阿济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有说清代吉林将军所辖有阿济庄,即黑龙江下游南岸原阿济屯为其所在。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见“丹贝坚赞”(378页)。